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体检和考察相关工作的通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通告》工作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试工与面试环节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入闱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1.自治区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8:00
体检地点: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大厅集合前往体检医院(请提前10分钟抵达)。
2.自治区职业病医院
体检时间:2025年6月3日(星期二)9:30
体检地点:自治区职业病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大厅集合前往体检医院(请提前10分钟抵达)。
3.自治区儿童医院
体检时间:2025年6月3日(星期二)8:00
体检地点:自治区儿童医院二号楼一楼大厅集合前往体检医院(请提前10分钟抵达)。
4.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体检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10:00
体检地点: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三楼集合前往体检医院(请提前10分钟抵达)。
5.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体检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9:00
体检地点: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大楼一楼大厅集合前往体检医院(请提前10分钟抵达)。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执行,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3.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不吃油腻食品及甜食,体检当日务必空腹(早上起床后不喝水、不吃饭),携带本人身份证。
4.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由引才单位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考察相关事项
(一)各引才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二)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联系及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民医院:0991-8560087、0991-8562626
自治区职业病医院:0991-7919783、0991-7919784
自治区儿童医院:0991-3056663、0991-3056123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0991-7518819、0991-7518109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91-2611304、0991-2688269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入闱体检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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