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居民可参加大额医疗救助保险 限额5万
乌鲁木齐居民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可参加城镇居民大额医疗救助保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享受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的大额医疗救助保障。
8月5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逐步提高城镇居民筹资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的精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同意,今年7月起,在全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金制度的试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开始实施。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大额医疗救助保险的,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扣缴相关费用;不愿参保者,可到参保地所在社区办理相关手续。
城镇居民大额医疗救助保险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为: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0元,成年人每人每年40元。
参保人员因疾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至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60%。
参加城镇居民大额医疗救助后,今年已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医疗费用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再次享受大额医疗救助金待遇。
据了解,截至今年7月24日,全市共有37.63万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TAG: 医疗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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