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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顺利通过实验室“三合一”现场评审

作者:邓越 发布时间:2012/10/31 点击数: 【字体: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及卫生部实验室专业评审组于2012年10月19日-21日,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开展“三合一”评审(实验室认可初次评审、资质认定复评审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初次评审)。通过为期三天的现场评审,评审组对自治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在认可项目内具备的检测能力予以充分肯定,一致同意自治区疾控中心实验室通过“三合一”现场评审。

在三天现场评审中,评审组依据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其在相关领域的应用说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评审准则》等相关要求,通过听、看、问、查以及现场实验等方式,对本中心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进行了全面评审。评审专家一致认为:一、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涵盖了CNAS-CL01全部要素以及CL09、10、21的有关要求,并明确阐述了质量方针和目标,规定了各级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秩序与行为要求,文件之间接口关系良好,下层次文件能够支持上层次文件运行;描述的组织结构清晰,对质量活动过程控制要求明确,能反映自身检测活动的特点和目的,可起到自我完善的作用。二、技术管理层重视实验室能力建设,关注客户满意度,对评审准则理解正确,组织实施基本到位,建立并实施了良好的内部沟通机制,有计划地实施内部质控措施和参加室间质量评价,建立了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实例,多次派员参加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对新员工开展了有关法规文件培训和实际操作考核,并实施了日常质量监督,内部审核的范围全面、核查结果比较真实、纠正措施比较有效,能起到促进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且建立的自我改进机制基本有效。管理评审输入较充分、全面,可促进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能够保障实验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行。三、实验室配备了适于检测需要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对检测仪器实施了管理标识、日常维护、期间核查,设备校准和量值溯源措施满足有关要求,检验人员能够正确选择和使用检测标准,样品接收、流转、处理符合程序要求。通过现场评审对申请项目进一步作了归类、拆分、合并,最后确认的能力为606项参数。

末次会议上,中心主任符俐萍代表全体员工对评审专家的辛勤工作和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要借助这次“三合一”评审,进一步健全、完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水平和检测技术能力,力争在现有的基础上更上一个台阶,为社会提供公正、科学的检测数据

(自治区疾控中心质量管理办公室 蒋健供稿) TAG: 疾病 控制中心 实验室 维吾尔 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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