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控中心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及附属单位: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落实疾控中心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对中心各科室及附属单位下基层工作期间有关廉洁自律方面做出以下规定:
一、严格纪律。要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凡是由我中心组织下派的工作组(包括业务指导、督导检查和举办各类学习班等),在基层工作期间一律严禁大吃大喝,只安排工作餐;不得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包括洗脚、洗桑拿、唱卡拉OK等)和接受当地土特产等任何礼物。所有工作人员要严以律己,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十不准》的规定,不给基层添麻烦、增负担。
二、强化监督。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暗访督查组,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开展调查。对表现好的予以表扬,对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写出书面检讨,纳入年度党员评议和职工年度工作考核。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注重实效。希望基层单位各级领导对此项工作给予支持和积极配合。中心的工作人员下基层开展工作要与“创先争优”和“廉政建设”活动相结合,着力帮助基层解决好疾控工作发展中的业务和技术难点问题,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服务一线,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TAG: 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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