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取知识产权申报服务代理机构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TF(CS)2024ZF66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取知识产权申报服务代理机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路胜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小区1栋34层C座34M室BDM00044号
中标(成交)金额:1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名称:选取知识产权申报服务代理机构
标的名称:选取知识产权申报服务代理机构
服务范围:选取知识产权申报服务代理机构
服务要求:
发明专利:正常程序代理。
服务内容:1.按照技术交底资料申请文件撰写、申请受理、审查补正、意见答复;
2.收到完整技术交底资料日期算3-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文件初稿的撰写,并委托单位审核定稿;
3.申请文件定稿确定日起2-10工作日内获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发文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电子版;
4.定期告知专利申请后的审查进程信息;
5.审查期间及时跟踪审查进程,同时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发出的一切文件、通知(受理通知、初审合格通知、公布通知、实质审查通知、审查意见通知、授权或结案通知书等)应及时通知。
实用新型专利:正常程序代理。
服务内容:1.按照技术交底资料申请文件撰写、申请受理、审查补正、意见答复;
2.收到完整技术交底资料日期算3-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文件初稿的撰写,并委托单位审核定稿;
3.申请文件定稿确定日起2-10工作日内获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发文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电子版;
4.定期告知专利申请后的审查进程信息。
软件著作权:正常程序代理。
服务内容:1.按照技术交底资料申请文件撰写、申请受理、审查补正、意见答复;
2.收到完整技术交底资料日期算3-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文件初稿的撰写,并委托单位审核定稿;
3.申请文件定稿确定日起2-10工作日内获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发文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电子版;
4.定期告知专利申请后的审查进程信息。
服务时间:2025年1月-12月,所有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按量计费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付款。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朱红、王安迪、张燕。
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不足3000的按300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38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991-2626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覃德娟
项目联系方式:0991-4832223转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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