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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疾控中心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开展

作者:邓越 发布时间:2016/07/05 点击数: 【字体: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本级十家试点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财政业务工作流程(试运行)的通知》(新财社[2016]63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及所属单位被列入本次改革试点单位。为了使本次改革顺利进行,自治区疾控中心派出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社保局的培训。本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执行时间是从2014年10月开始,为做好自治区本级试点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的单位参保缴费、财务清算、养老金发放等工作,财务科计算出核销2016年预算安排的退休费,根据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启动前和启动后社保局核定的单位缴费基数测算出财政应安排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资金并准确填报相关表格,及时将数据上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确保了此次改革的顺利进行。2016年6月起按照自治区社保局的要求,我中心退休人员290人退休费(不含交通费)已由自治区社保局发放,标志着本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自治区疾控中心顺利开展。

 

                       供稿:疾控中心财务科刘霞 编辑: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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