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等七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为省级流感参比中心
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卫办疾控发〔2010〕150号)和《省级流感参比中心评估管理方案》(国卫办疾控发〔2013〕2号)要求,自治区疾控中心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区流感监测工作。2014年5月由自治区疾控中心传染病防制科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完成了省级流感参比中心的申报材料并以文件形式上报中国疾控中心。8月26-27日,中国疾控中心流感中心王大燕等三位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莅临我中心进行现场评审,并就评审工作召开了会议。考核组还赶赴昌吉州和吐鲁番两地对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进行现场评估。根据我区近两年流感监测工作质量及考核组的现场考核,专家一致认为新疆疾控中心符合省级流感参比中心的要求,2014年12月中国疾控中心批准新疆等七个省(自治区)疾控中心成为省级流感参比中心。此次省级流感参比中心的建成标志着我区流感监测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自治区疾控中心传染病防制科供稿)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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