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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督导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15/01/19 点击数: 【字体:

根据中疾控《关于开展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现场调研工作的通知》(中疾控环办便函[2014]127号)要求,中疾控环卫所曹兆进主任一行6人于20141216-18日,对我区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工作进行督导。

督导组首先听取了自治区疾控中心关于我区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根据国家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财政(201437号文),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制定了2014年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空气污染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和各级疾控中心的职责分工、任务量。自治区疾控中心还按照自治区监测方案制定了项目工作计划,在计划中明确了自治区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科所负责的具体工作、人员分工、时间进度。

为全面了解监测点工作进展情况,督导组于1217日赴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从监测点的设置、采样和实验室检测设备的准备,医院、120急救中心、儿童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的选定等方面进行调研。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和督导组还就采样点如何选取、采样具体的操作规范、PM2.5主要成分(12种金属离子、16种多环芳香烃及4种阴阳离子)分析方法、检出限等相关问题做了充分交流,提出了需要上级部门给予解决的一些问题。

督导组根据监测项目医院、社区、急救等选择条件赴石化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米东医院、友谊医院、120急救中心、儿童医院进行实地调研,经过筛选初步拟定自治区人民医院米东医院、友谊医院、120急救中心、儿童医院符合项目要求。

督导组还与乌鲁木齐市卫生局领导就项目工作进行了座谈。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领导如实向督导组反映了项目工作所遇到的困难,同时也表示要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全力做好此项工作,积极向乌鲁木齐市财政申请解决购置配套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经费,以保证项目工作的开展。

 

        (职业卫生科王芬供稿)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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