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安全督查组对全疆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自治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87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自治区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分三个组对全疆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014年11月10日-14日、17日-19日,中心食品安全科科长孙伟林随第二督导组先后对伊犁州、博州和阿勒泰地区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第二督查组由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宋丹阳带队,自治区工商局原流通管理处处长张弢、自治区食药局主任科员刘岳强和自治区农业厅主任科员陈肖组成。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形式,深入了解三地(州)201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
(自治区疾控中心 食品安全科 古丽娜.吐尔地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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