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对车辆轮胎喷洒消毒属于“过度消毒”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苏璐萍报道)11月9日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环境监测消杀专班副组长陈敏介绍了乌鲁木齐市近期开展消毒工作的提示。
需要提示的是,在消杀工作中还应注意“放松消毒”和“过度消毒”的问题。如仅对地面消毒而忽视了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消毒和消毒液配制浓度不达标就属于“放松消毒”;而对车辆轮胎喷洒消毒、使用高浓度消毒剂开展预防性消毒和高频次消毒就属于“过度消毒”。
那么,如何既做到切断传播途径,控制传染病流行,又不污染环境,避免出现“放松消毒”和“过度消毒”两种倾向呢?主要是遵循“五加强”和“七不宜”,合理使用消毒剂。“五加强”即:加强隔离病区、病人住所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加强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的消毒频次;加强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清洁消毒;加强垃圾、粪便和污水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加强个人手卫生防护。“七不宜”即:不宜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宜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宜直接使用消毒剂(粉)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宜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粉)进行消毒;不宜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空间)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宜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宜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做预防性消毒。
(转载网址:https://www.ts.cn/xwzx/shxw/202211/t20221109_99562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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