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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确定至少1家地市级和县级应急助产机构,保障普通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

发布时间:2022/09/25 点击数: 【字体: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苏璐萍报道)9月24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胡志春回答了记者提问。

孕产妇及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备受社会关注,本轮疫情发生以来,为保障母婴安全,各地在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孕产妇的健康管理与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运、救治工作,为每一位孕产妇和新生儿筑牢生命堡垒。

疫情期间,为保障普通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地确定一批应急助产机构,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确定至少1家地市级和县级应急助产机构,各级应急助产机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从社区摸排和助产机构追访两端发力,每日全面摸排全区涉疫孕产妇基本情况,对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孕妇实施分类管理,确保孕妇能够正常分娩和接受相关服务。安排专业人员,对孕周在37周以上、妊娠风险级别为橙色及红色的孕妇,进行电话或微信随访,及时评估孕妇妊娠风险,实施专案管理;各级助产机构通过微信、APP、电话、视频等方式对孕产妇开展线上健康教育、咨询指导、就诊和随访等服务,为孕产妇提供针对性的健康咨询和就诊服务。

(转载网址:https://tnews.xjmty.com/app/slyapp/slyxw/202209/t20220924_9158570.html?diggurl=http://st-app.xjmty.com/open/digg/index&cid=9158570&aid=1&sid=10001&action=like&dig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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