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完成国家“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验收材料上报工作
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为做好医药卫生领域“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两个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验收工作,卫生部和总后卫生部决定对“十一五”计划实施期满的课题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课题验收是重大专项组织管理的重要环节,“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新疆防治艾滋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干预研究”(2009ZX10001—019)课题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验收工作要求,完成了任务、财务验收材料的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并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切实做好验收的协调工作。
此次验收内容包括任务和财务两部分;任务验收主要是课题合同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合同规定的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重大专项总体目标发挥作用情况,成果水平及其应用情况,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情况;组织管理和机制创新情况等。任务验收材料中《课题验收申请书》和《课题自评价报告》通过“专项验收自评价报告软件系统”填报,并通过软件系统打印和导出。财务验收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等。财务验收材料中《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通过“专项财务验收管理系统”填报,并通过软件系统打印和导出。
收到课题申报材料后,卫生部和总后卫生部两个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形式审查,对科技示范区课题财务和任务进行现场验收,财务按照国家专项费用使用要求进行验收,任务参照申报书和任务合同书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课题将进入下一工作阶段。
TAG: 工作 国家 科技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