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控中心业务大楼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放射防护符合国家标准
2016年10月8日,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GBZ127-2002),放射卫生科选派专业人员对业务大楼入口处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进行电离辐射防护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在检查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下,巡测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外表面5cm,最大空气比释动能率测量值为0.5μGy/h,远低于国家职业标准(GBZ127-2002)限值要求(≤5μGy/h)。中心业务大楼入口处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放射防护水平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
供稿:放射卫生科 刘峰 编辑: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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