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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累计病例43例

作者:依力哈木江 发布时间:2009/09/06 点击数: 【字体:

天山网讯 9月5日晚,自治区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疆首次出现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累计确诊43例。自治区专家组将此次疫情判定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某中学发生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

在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王晓燕说,9月5日18时,经国家卫生部确认,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报告一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这是新疆首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目前,该患者已在自治区传染病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在对该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可疑发热病人实施隔离观察、检测后,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疾病防控制中心两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连夜加班检测,又确认了42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据介绍,首例患者是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某中学初一年级学生,9月3日上午因发热等流感样症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后,新市区及自治区、乌鲁木齐疾控部门相继进行了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自治区专家组会议诊断为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当日,患者咽拭子标本被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5日18时,该病例被卫生部确认为新疆首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从9月3日下午开始,乌鲁木齐市及新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该患者所在学校开展了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可疑发热病人的主动搜索工作。截至9月5日凌晨3点,共对99名密切接触者和可疑发热病人实施了住院或居家医学隔离观察,并采集咽拭子标本。采样后,经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连夜加班进行核酸检测,又确认42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所有确诊患者都安排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目前没有出现重症病例。

王小燕说,自治区专家组将此次疫情判定为乌鲁木齐新市区某中学发生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

疫情发生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赴现场督导检查防控工作。乌鲁木齐市成立了由市长任总指挥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指挥部,立即启动了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各级疾控中心全力开展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观察和可疑发热病人的主动搜索工作,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救治工作,各学校落实学生晨午检和因病缺课追踪调查措施,各项综合防控措施正在全面落实中。

自治区卫生厅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做到常通风、勤洗手、晒衣被、吃熟食、喝开水,讲究个人卫生,减少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减少人群聚集,出现发热等流感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关于甲型H1N1流感

主要症状:与感冒类似,出现发烧、咳嗽、疲劳、食欲不振等。

传播方式:主要是以感染者的咳嗽和喷嚏为媒介,在人群密集的环境中更易发生感染,而越来越多证据显示,微量病毒可留存在桌面、电话机或其它平面上,再透过手指与眼、鼻、口的接触来传播。

预防:保持手部清洁;避免手部接触眼睛、鼻及口;打喷嚏或咳嗽时应遮掩口鼻;若出现流感征状,切勿上班或上学;如外游途中或回程后出现发烧或类似流感的征状,要马上就医,告知医生有关外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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