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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疾控中心档案安全及灾害应急预案

作者:郑强 发布时间:2010/06/07 点击数: 【字体: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应对突发性重大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档案安全保障和救灾能力,以及时、妥善地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室藏档案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编制本预案

1.2应急预案编制依据和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在分析掌握各类灾害因素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此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1.3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影响档案保管安全突发性的重大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应急预案编制原则

(1)档案优先原则。档案室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选择时,要把保障档案的安全作为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档案资料的影响。

(2)以防为主原则。档案室应把灾害预防作为档案室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措施,完善防范手段,建立预警机制,提高对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档案室工作人员是档案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明确各岗位责任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原则。档案室应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工作人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灾害对档案资料造成的损失。

2.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启动应急预案:

(1)预警性自然灾害。

(2)区域性自然灾害。本行政区域遭受自然灾害,对档案安全可能构成威胁。

(3)其他重大灾害。直接危及档案安全的其他灾情。

3.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成立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符俐萍中心主任、曹汉礼书记担任

副组长:张伟、马尔当、燕顺生

成员由闫化奎、常青、王华、王效俊、郑强、王军、宋敏组成。

档案室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中心领导和应急办的指导下,负责档案室的灾害应急处置、救灾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卫生厅和自治区档案局;

3.2档案室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成员组成由各科室安全协调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小组:平时,负责档案室安全预警具体工作;发生灾情时,负责协调、调度各小组工作,向卫生厅、自治区档案局及时汇报灾情。发生灾情时,在专业救灾部门未到达前组织人员进行救灾;负责档案资料和人员疏散指挥。负责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传递到相关人员和部门,做好灾害抢救期间档案室内外各方面通讯联络,起草灾情汇报和信息报道等有关材料。灾情发生时迅速引导外来查档人员,参观人员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参与档案资料的抢救疏散工作。维护灾情现场秩序,做好已疏散和抢救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卫工作,对灾害中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4.1资金准备

档案室应根据档案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际需要,积极争取财务部门每年适度安排专项资金,当发生灾害时,用于档案抢救的保护工作。

4.2物资准备

办公室应按照档案室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自动报警、灭火、去湿、消毒、防火、防水等必要的档案安全保护设备和器材。

4.3人力资源准备

档案室应组织救灾队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等专业知识培训,熟悉室内监控和消防器材使用。定期邀请消防等单位派人进行消防等演练,每天检查档案库房安全。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协调,创造各方面配合,相互联动的良好外部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4.4区域性防范准备

档案室应加入所在社区的灾害安全联防小组,建立区域性预防救灾联动体系。

4.5防灾减灾准备

档案室应积极配合市应急办开展安全教育,有组织、有计划地为档案室工作人员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4.6实战演练准备

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积累实战经验,档案室应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实战演练、锻炼队伍、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应急处置机制能够正常运转。确定每年9月第一周为应急处置演练周,开展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演练和安全检查。

5.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5.1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或档案室工作人员发现灾情后,应迅速按规程启动应急预案。

5.2灾情核定及报送

灾情发生时,迅速核实灾情,向卫生厅和自治区档案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背景;档案、人员和其他财产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等。

5.3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市委、市政府、卫生厅的统一领导下,档案室应按照有关救灾部门的要求,按指定路线将档案转移到临时指导的安全场所,实施紧急避险。

5.4档案抢救保护

档案转移后,档案室应做好档案安全防护工作。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情况,及时向卫生厅和省档案局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支援。

6.附则

6.1本应急预案报自治区卫生厅和省档案局

6.2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档案灾害应急预案。

TAG: 预案 自治区 灾害 档案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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