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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绩效考核数据收集与报送工作的补充规定

作者:刘滨 发布时间:2010/05/10 点击数: 【字体:

自治疾病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绩效考核数据收集与报送工作的补充规定

各科室及附属单位:

近期中心绩效考核办公室在接受各科室咨询过程中,发现很多科室在绩效考核基本数据填写等方面还存在模糊不清的现象,为此在数据填写与收集等方面尚需统一认识及标准。为确保中心绩效考核数据报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心《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中心绩效考核办公室拟定了相关补充规定,具体如下:

一、数据填写

涉及相关指标的科室均应填写与其相关的数据,主要针对2008年、2009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收集;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机构绩效评估基本信息收集表(省级)填报指标解释与说明》要求认真填写。

二、数据确认

各科室对各自的数据进行内部核实、汇总,两套表格均须含2008年、2009年基本数据。指标基本数据表、基本信息收集表须经科室负责人认真审核把关,并填写《绩效考核数据完成确认表》(模板见附件1),争取一次成形,报送后不得反复修改。

三、数据报送

(一)以科室为单位报送。时间为5月12日至15日。根据各自的任务量,具体报送时间由各科室自行安排。

(二)以统一格式报送。

指标基本数据表:每项指标独立建档(模板见附件2),并统一命名为“(科室名称) 指标序号 指标名称”,如“(信息中心)1.1.1疫情报告综合评价指数”;并将所有的文档存入同一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科室名称) 指标基本数据表”,如“(信息中心)指标基本数据表”;

基本信息收集表:填写某量表中与本科室有关的内容,无关的不填;将所填内容底色改为青绿色,删除与本科室无关的其余若干量表;保存最终形成的Excel表格,命名为“(科室名称) 基本信息收集表”,如“(信息中心)基本信息收集表”。

四、报送内容

各科室须提供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的《绩效考核数据完成确认表》(纸质版)、指标基本数据表(纸质版 电子版)、基本信息收集表(电子版)。为减少各科室工作量,基本信息收集表的纸质版由中心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打印。

五、数据审核、反馈和整改

(一)中心绩效办公室完成各科室两套表格数据(电子版、纸质版)的收集整理,分类打包后于5月15日前提供给各技术指导小组及时进行审核,中心绩效考核技术指导组于5月17日前反馈各相关科室进行整改,各科室于5月19日前完成整改并报送中心绩效考核技术指导组,中心绩效考核技术指导组于5月20日前完成确认并报送中心绩效考核办公室。

(二)中心绩效考核技术指导组分工:

第一小组:疾病控制组

第二小组:应急信息组

第三小组:监测检测组

第四小组:科研健教综合组

希望各科室按此规定,认真对数据进行整理、确认,严格按照中心统一格式及相关要求报送,否则不予接收。如在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中心绩效考核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联系。

报送地点:中心绩效考核资料档案室(科研业务楼503室)

中心绩效考核办公室(科研业务楼501室)

联系人及电话:

冯玉明:2622082(办) 13579843348

应瑞洁:2622082(办) 13999967785

尹 雪:2622082(办) 13579960356

附件:1.绩效考核数据完成确认表(模板)

2.指标基本数据报送表(模版)

二〇一〇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卫生 绩效考核 数据 规定

抄送:卫生厅马副厅长、疾控处,中心领导及助理、中心

绩效考核技术指导组成员。

自治区疾控中心办公室 2010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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