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疾控机构人力资源和经费收支情况调查的通知
自治区疾控中心关于开展全区疾控机构人力资源和经费收支情况调查的通知
新疾控发[2009]13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疾控中心,各地(州、市)疾控中心(地研所),各县(市、区)疾控中心:
2009年11月13日国务院在京召开了全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自治区于2009年11月17日及时召开了贯彻落实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自治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了由人事厅、财政厅和卫生厅组成的联合调研组于近期赴部分地(州)及区直单位进行调研。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领导的指示,我中心将在全区疾控系统开展人力资源和经费收支情况调查工作。通过调查了解我区各级疾控机构人员编制、学历、职称、机构经费收支和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现状,从而为制定疾控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分析我区疾控机构在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及时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反映,积极争取解决疾控机构在编制、经费等方面的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机构基本情况和经费收支情况(见附表1);
(二)机构人力资源现状(见附表2);
(三)根据各级疾控机构基本职责及绩效考核方案,结合目前人员及工作开展情况,提出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解决办法;
(四)对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调查形式:
以实地调研和填报数据调查表的形式开展。
(一)全区各级(自治区、地、县级)疾控中心负责填报相关调查表(附表1、2);
(二)实地调研工作由自治区疾控中心人事科、办公室组织人员选择不同经济状况的地(州、市)、县(市)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充分认识疾控机构实施绩效工资是深化改革、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推进疾控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需要,有利于促进疾控体系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和可持发展,全面履行公共卫生职责。
(二)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人员认真填报,并于2009年1月5日前将调查表和存在的困难、急需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建议材料报自治区疾控中心人事科。可自行从自治区疾控中心网站http://www.xjcdc.com/“通知通告” 栏目中下载本通知,填报调查表1、表2(填写电子表格时不得更改表样)。
(三)请将填写完整的电子表格发至下述邮箱,将纸质版表格寄至自治区疾控中心人事科。
联 系 人:尹 雪
联系电话:2611304 2625962(传真)
E-mail:xjcdcrsk@xjcdc.com(密码:654321)
邮寄地址:乌市碱泉一街138号自治区疾控中心人事科
邮 编:830002
附件:1、机构基本情况、经费收支情况调查表
2、机构人力资源现状调查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卫生 人力资源 收支 调查 通知
自治区疾控中心办公室 2009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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