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控中心放射卫生科首次开展2014年中央转移支付项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实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确定的任务目标,切实做好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4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4〕37号)要求,自治区疾控中心放射卫生科将开展两项指令性工作,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
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能及时掌握我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发病特点、规律和趋势、影响因素,从而制订相应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治政策和措施,为评价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预防控制效果提供依据;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能有效对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辐射防护情况进行监测,为研究制订适宜的防治标准和规范提供技术支持,有效保护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此次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是中心放射卫生科第一次开展此类指令性工作,不但可提高中心及各地(州)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也可使各医疗卫生机构更加重视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自治区疾控中心 放射卫生科 雷淑钦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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